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如何处理?

文章摘要: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

一套房执行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据此,有部分人以此为"尚方宝剑"恶意赖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且这种现象有蔓延之势。

以往,执行法官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会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将涉案房产强行拍卖,那么"老赖"势必露宿街头,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而一味地强调一套住房不得执行,无疑对申请人而言不公平。

现在,很多地方法院也在积极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例如,上海闵行法院自2009年起开始酝酿利用周转房,来盘活"一套房"的执行困难僵局2010年更是通过被执行人提供周转房,查封"一套房",对"老赖"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妥善解决了久悬未决的"一套房"执行案,开辟了一条"一套房"执行难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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