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潮港农场环境综合整治(东区新村北片区)成套居住房屋评估公告

文章摘要:

芦潮港农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东区新村北片区)成套居住房屋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征收法律咨询

公房动迁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私房产权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私房产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芦潮港农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东区新村北片区)成套居住房屋部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评估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芦潮港农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东区新村北片区)成套居住房屋部分
项目名称
房屋征收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加盖单位公章)
房屋征收决定 浦府房征决字[2021]第023号 房屋征收决定   2021年11月12日
文号 张贴公告日期
征收房屋大致 居民549产、非居0产 建筑面积(㎡) 约24686.46㎡
户数(户)
上海市浦东新区II203-210/123-130,东至潮中路,西至潮华路(含现状门牌号芦潮港农场新村202、204号),南至场中路,北至芦五公路以南65米(东区新村北片区成套居民部分)(以规划批准用地范围为准)。
估价机构报名 完成评估时限 7日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1   家
的条件和要求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不少于 15 名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不少于 10 名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拥有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清单;
④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 5名;
⑤其它要求:报名的估价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需为一级,提供参与本项目的估价师及辅助人员清单、估价机构简介(提供的所有文件需盖章)。
估价机构报名 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 16时止 (工作时间)
的起止时间
联系电话 68558556 传真电话 68558556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238弄1号楼706室(近蔡伦路)
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收到E-mail日期:2021.11.12 G Z 2 1 1 1 1 2 0 5 P D 5 Z Z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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