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果走诉讼程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是什么?鉴定结 […]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果走诉讼程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是什么?鉴定结果应该怎么看呢?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在鉴定结果的判定,责任划分上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医疗事故的等级划分
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四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责任程度
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