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18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发布

文章摘要:

虹口区18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征收补偿款计算工具;动迁法律咨询;动迁补偿款分配

公房动迁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 点击下载:虹口189街坊征收补偿款计算工具(正式稿).xlsx


虹口区189街坊征收决定和正式补偿方案已公布。征收补偿决定公布日期在旧改征收,补偿款分配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从法律上来讲,征收决定的发布意味着征收正式进入法定程序,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房屋租赁关系因法定事由而自动终止(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前去世的承租人、同住人将不享有补偿份额(但法院在具体个案中也存在酌情认定的可能)。

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虹府房征[2021]6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邢家桥南路,南至东宝兴路,西至弄地,北至弄地。(具体地址另行公布)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虹口区189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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