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外滩源二期征收决定及具体门牌号

文章摘要:

上海房产律师、上海动迁律师提醒您关注:黄浦区外滩源二期征收决定及具体门牌号(公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动迁补偿款计算工具下载

公房动迁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敏律师提醒:

在征收过程中会先后发布补偿方案意见稿和修改稿,由此可以计算出大概的补偿数额,在征收过程中征收部门一般以户(一证为一户)为单位进行补偿,并不对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私房产权人之间的利益进行分配。被征收人家庭内部或公房承租人、同住人、私房产权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需家庭内部协商解决,在协商前,建议先了解动迁补偿份额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需要提起诉讼,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介入,以免错过冻结保全动迁补偿款和取证的时机。

点击下载:黄浦区外滩源二期征收补偿计算工具(正式稿).xlsx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文件

黄府征〔2021〕21 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 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虎丘路与圆明园路南段,南至滇池路,西至四川中路,北至南苏州路。具体门牌号:见附件。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在《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 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2021 年11 月18 日

 

外滩源二期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

北京东路115-159 号(单号),135 弄1、3 号,140-156 号(双号);

滇池路100-120 号(双号);

四川中路444-512 号(双号),536-630 号(双号),572 弄(全部),650-670 号(双号);

圆明园路21-55 号(单号);

虎丘路9-107 号(单号),53 弄(全部),131 号;

香港路59 号,59 弄(全部),56-60 号(双号);

南苏州路175-185 号(单号),195 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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